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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开多少 可以和老板商量

    •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08/6/20 17:16: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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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我省试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除涨了工资外,每月还有公休,打工者叫好.每年三四月份将成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行动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启帷。
     


    职工方(右)与企业方签订合同 本报记者 张婷娟 摄

     本报讯(记者  张婷娟)  22岁的魏丹丹在长春做服务员很久了,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与其他饭店的服务员一样,没固定休息时间,但月工资也就千元左右,涨工资是她一直以来的期望。2月7日,身兼饭店工会主席的领班吴洪亮忽然召集大家开会,说了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我们可以和老板协商工资待遇。

    规定出台10余年未能推广

     和老板协商工资,更准确的叫法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这是一个职工不敢谈、企业不愿谈的话题,规定出台10余年却未能推广开,个中原因复杂。不过今年在我省,这种僵局也许会被打破,年初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家协会发布了《关于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每年三四月份将成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行动月”,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启帷。

     “蜀香园饭店是第一家,之后将推广到整个街道。”长春市朝阳区清和街道是全省非公企业工会的发源地,街道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杨和介绍,正因饭店、商场这些民企有了工会组织,工资集体协商职工方才有了“领袖”。

     “员工通过饭店工会给我提出过很多意见。”因蜀香园饭店工会对企业发展贡献不小,当杨和找到饭店希望在此试点时,总经理王亚志欣然答应。

    正符合政府工作报告要求

     随后,饭店工会主席吴洪亮开始忙活起来,“与饭店80多名员工开会,看看大家想拿多少钱工资。”心里有数后,吴洪亮向饭店总经理发去了《蜀香园饭店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建议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就工资待遇问题进行集体协商,时间定于2月29日……”

     2月28日,吴洪亮收到了答复,企业方同意就工资待遇进行协商。2月29日,职工方代表——工会主席吴洪亮与两位员工代表,企业方代表——王亚志与副总经理胡玉霞,及作为监督一方的杨和坐在一起,友好地协商起员工的工资待遇。随后几天里,能拿到多少钱工资成为饭店员工最关心的话题。

     昨日上午,北京人民大会堂,温家宝总理正作政府工作报告,“要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远在千里外的长春,正在用实际行动支持这一举措。“朝阳区清和街道总工会蜀香园酒店工会委员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职代会”昨日召开,吴洪亮与王亚志分别代表双方签订集体合同,工资待遇被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省、长春市工会领导到场,给予高度评价。

    工资普涨 每月还有公休

     “根据饭店目前的经营状况,基本工资暂定每月700元,增加满勤奖,还有一些奖励机制,各项加起来每月工资1400~1500元。”工资待遇一公布,响起一片热烈掌声。饭店同时承诺,员工工资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时发放,不以任何实物代替工资。

     “我的工资从以前的850元涨到1100元。”因为岗位不同,员工工资涨幅有高有低,不过让大家都高兴的是,每个月会有两天公休日。

     工资普涨,保证休息,我省首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要约行动试点在掌声中获得了成功。多年来,这项制度只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员工只能被迫接受不公平的待遇,虽然目前各项规定尚显粗糙,但这一事件预示着,敢想不敢谈的员工将有更多“话语权”,借着完善的立法为自己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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